2015年上半年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現在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報名具體要求如下:
1、在校或離校一年之内的成人大專起點的本科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
2、2012、2013、2014級的學生以前參加過成人學士學位英語考試的學生不用交照片,沒有參加過成人學士學位英語考試的學生必須提交近期一寸藍底電子版彩色照片,照片保存類型為JPEG,照片文件像素不低于120*140,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50k,照片長寬比例為1.4:1。
3、考生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為學生證和下列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照片的身份證号碼證明。上述證件必須為原件。
4、考生報名時,要求考生如實提供考生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證号碼、專業、班級、學号、聯系電話照片等),同時交納報名考試費用。
5、在校生報名由各班班長組織,班長統一将學生信息與報名費交給田老師。
報名時請同學們認真閱讀《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考生手則及違規處理規則》(見下面附件一),填寫并提交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下面附件二.doc),不提交《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學生不允許參加考試。
6、報名費:每人30元。電子版照片現場交到108辦公室給田老師或從網上傳均可(傳照片時請注上班級、學号、姓名、身份證号)。網址:346400493@qq.com
7、報名時間:2014年12月8日--12日. 15日-2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請同學們在規定的時間報名,過時不接待任何理由的報名。
8、報名地點:伟德是哪个国家的公司伟德是哪个国家的公司108辦公室
聯系電話:69521092 聯系人:田老師
2014年12月5日
附件一:
考 生 手 則
一、考生在考前應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二)。
二、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午8:30開始)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即上午9:30),禁止入場。考試全過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離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證件為下列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号碼證明、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護照等),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
三、隻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場,如鉛筆(塗答題卡用)、黑色字迹簽字筆(鋼筆)、
直尺、橡皮。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通信工具、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考場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用品。
四、入場後,要對号入座,将本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
核驗。
五、答題前請認真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準考證号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
填塗、錯填塗或字迹不清、無法辯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六、請嚴格按要求做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簽字筆(鋼筆)做答,填
塗信息點時隻能用鉛筆(2B)塗黑。隻能在規定考生做答的位置書寫或填塗信息點,不得更改題号。不按規定要求填塗和做答的,一律無效。在答題過程中,請注意維護自己的權益,防止他人抄襲自己的答案。如被人抄襲,後果自負。
七、遇到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迹不清等情況時,應及時要求更換。
八、在考場内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考場規定和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
管理者,取消考試成績并按規定處理。
九、考試結束鈴聲響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将試卷平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
後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離開考場。
十、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
監考員有權對考場内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吓、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将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
違規處理規則
(參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制定)
一、考生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應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考試成績:
(一)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三)考試開始信号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号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勢的;
(五)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内,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
場秩序的行為的;
(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七)将試卷、答題卡等帶出考場的;
(八)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号或
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記信息的;
(九)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應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成績:
(一)攜帶與考試内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内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
備參加考試的;
(二)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内容相關的資料的;
(三)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九)通過僞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
理,不得有以下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行為,對于違反者應終止其繼續參加
本科目的考試,本次考試的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
例》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二)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三)威脅、侮辱、诽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四)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四、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行
為,取消考試成績:
(一)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
的;
(二)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三)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
(四)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五、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
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
除此之外,考試機構按照作弊人員的行為記錄,向有關單位及社會公開其有關信息。
六、在職人員及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
政處分或者由有關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指使、縱容、授意考試工作人員放松考試紀律,緻使考場秩序混亂、作弊
嚴重的;
(二)參與或者組織他人進行考試作弊的;
(三)利用職權,包庇、掩蓋作弊行為或者脅迫他人作弊的;
(四)以打擊、報複、誣陷、威脅等手段侵犯考試工作人員、考生人身權利的;
(五)向考試工作人員行賄的;
(六)故意損壞考試設施的;
(七)擾亂、妨害考場、評卷點及有關工作場所秩序後果嚴重的。
附件二
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本人自願參加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
本人保證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确、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了《北京地區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考生守則及違規處理規則》,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和本人所在學校的規定接受處理。
考生班級學号:_________________
考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doc